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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娘子怜花》作者:小虞

    武林外史同人

    沈王同人

    第一章

    快活王一役,对参与其中的主角来说,早在快活王死去的一刻就算是结束了。然而对于这座蝇营狗苟熙来攘往的江湖来说,却还远未到完结的时候。

    自大漠归来,沈浪接过了仁义庄主人的位子,成为这座江湖名副其实的主人。

    至今已经过了两度春秋。

    朱七七依旧追在他身边,熊猫儿依旧追在朱七七身边。这一切好像和以前并没有什么不同,似乎,惶惶大漠中的心意相通并没有存在过。

    沈浪依旧还是那个浪子。

    有次熊猫儿醉酒后,忍不住问沈浪,你怎么还不娶我七七妹子。

    沈浪似乎说了什么,又似乎没说,熊猫儿不记得了,也再没有问过他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时间其实是这世间最厉害的武器,他可以叫人忘记一些东西,从而改变一些东西。他还可以让一些东西慢慢的发酵,从而爆发的更激烈。

    比如,洛阳公子王怜花,如今是名满天下的佳公子。

    且不说他那活死人肉白骨的精妙医术,且不说他那一手出神入化的易容术,且不说他精通那奇门遁甲之术。

    端的他这一棵风流倜傥,惊才绝艳,天下无双的兰芝玉树,就足够他在江湖上混的风生水起了。

    算来,王怜花倒成了快活王一役的一大受益者了。

    现如今再提起王公子那些年搅的江湖不得安宁,已经像是前朝往事,没几个人信了。

    非但不信,反而……

    王公子的父亲确实是快活王没错,但王公子非但没有同快活王狼狈为奸,反而大义灭亲,怎么能把快活王的罪孽强加在王公子身上呢?

    王公子是云梦仙子的儿子不错。但也正是因为他是那毒妇的儿子,才不得已坐下了那些事,毕竟母命难违,况且,王公子那时还是个孩子,怎么可能违抗的了那毒妇。王公子也是个可怜人啊。

    你看,云梦仙子死后,王公子不是改过自新,一心向善了么,王公子终于可以做他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了,你们还要他如何。

    非但如此,王公子还是个孝子呢。听说王公子惜年,一身绯红衣衫,端的是陌上少年足风流。自打双亲去后,就再没见他穿过红衣。那一身素白,看得人当真心疼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还不是他那张脸,不坏到台面上谁会恨他。七七恨恨道,几乎咬碎了一口银牙。

    沈浪只得无奈的笑笑,不置可否。

    彼时节暮春,七七缠着自己非要看的桃花已经凋零的差不多了,倒是牡丹正是好时候。不需几日便该是洛阳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了。听说,今年的庄家,是洛阳公子王怜花。

    这不,好名声的王公子送来了洛阳花会的帖子,拜请仁义庄的主人沈浪沈大侠并朱七小姐和熊猫儿前去赴会。随帖来的信上,表大漠一别已经年未见,甚是想念,又提说云梦山庄上桃花开的正好,不知能否邀三两好友一同观之。

    王怜花这两年倒是常有信来,有时是给沈浪的,有时是给七七的,甚至有时是熊猫的。

    并着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小玩意,谈不上贵重,但胜在新奇稀罕,尽是些女孩子家喜欢的。当然,也有好酒,给熊猫的。却独独没沈浪的份,王公子对此的解释是,沈兄这种无欲无求的大侠,他实在不知如何下手讨好啊。

    初时七七还回信讥讽他不要惺惺作态。

    王公子情真意切的表达了自己真心向善的决心;委委屈屈的诉说自己在江湖上看尽人心险恶,真心的朋友就只有他们了;更做低伏小的唠叨好歹共同出生入死过,怜花不才没有功劳也有苦劳,七七不要这么绝情云云。

    熊猫儿看了,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,一脸哑巴吃黄连的表情咧着嘴指着西天问沈浪,这是我们不理他就去寻死觅活了?

    不不不,熊猫儿觉得死的应该是自己。

    而沈大侠依旧只是笑笑,并没有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二来一去的,倒真有些共患难的生死交的味道了。

    至少,在密切关注着沈浪一行人的江湖人眼里,的确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这不,沈大侠三人,收拾了收拾,欢欢喜喜往洛阳去会王公子了。

    第二章

    沈浪三人是于黄昏时分到达洛阳的。

    夕阳从城墙上撒下火红的颜色,和燃起的炊烟一起暖了整座城池。

    街市上小贩的叫卖声,巷道里孩童的嘻戏声,井栏哗啦的汲水声,伴着马蹄声和车轮声传到耳朵里,自是一番人间的滋味。

    不是没有到过洛阳来,只是没在这牡丹的时节来这牡丹的洛阳。

    洛阳给人的印象是有些奢靡的。带着贵妇的矜贵,人都要比别处要眼高于顶些。

    却非得是这牡丹的时节,才觉出洛阳的好来。

    这是一座前朝古都的骄傲,富贵里讲求的风骨,全在这牡丹的时节张扬开了。

    到处都是牡丹的影子,不讲究姚黄魏紫的多么名贵,寻常百姓家养的普通牡丹亦有一种娇和傲在里头。

    让人俯一进城门啊,便直觉此间的风都比别处暖些香些。

    三人一路到了客栈,似乎都沾上了些许的味道。

    就晚饭的时候,却觉得酒楼里气氛有些古怪,似乎都在讨论着同一件事,意见还都出奇的一致。牟着一股子劲儿齐齐编排着什么人,又盛赞着什么人。

    而这有中,有一个沈浪三人无比熟悉的名字。

    洛阳公子,王怜花。

    “呀,这王怜花又折腾出什么幺蛾子了,就知道他正经不了几天。”

    熊猫儿声音不小,引来了不少周围人的注目。而这些目光,似乎不怎么友好。

    似乎,并不是熊猫儿想的那样啊。

    事实……

    确实不是。

    王公子确实摊上事儿了,事儿还不小。然而并不是王公子的错,甚至,王公子这事办的,还颇有些风骨。

    挥别盛世大唐,文人大都偏爱素雅高洁之花。

    加之本朝抑文清武,整个朝堂都透着一股清雅不可侵犯的味道。

    文坛上上行下效的,清雅的都过头了。

    这不,洛阳的牡丹花会,惹着他们了。

    一位以清高著称文士公然发了檄文,讨伐这奢靡低俗的牡丹花会。

    连带着贬斥起洛阳和洛阳人来。

    洛阳百姓不愿意了。

    作为本次牡丹花会的庄主,王公子更不愿意了。

    王公子写了一篇华丽的骈文来为牡丹平反。

    辞藻声韵无一不美,行文用字无一不精。读来翩若惊鸿,宛若游龙。更可贵说理透彻头头是道。让人拍案叫绝。

    和清高文士那篇高下立见,完胜。

    啊,王公子是这么表示的。

    牡丹仙子随东风而来,追东风而逝,何等矜贵的花,哪里是那些满身酸腐的秀才侍奉的起的。没有太白的那份气魄和才气,少来本公子跟前儿充圣贤。

    何况,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。好好的花儿哪里有分别了。是人有雅俗之分,看花才非得分个雅俗。自己俗到掉牙,别来欺负花不会说话。

    沈浪表示,他挺同情那位文士的。

    沈浪更觉得,只要王公子不琢磨坏主意,折腾什么都有一种美感在里面。

    第二天沈浪下得楼来,却发现有个登徒子缠上了七七。看背影,有些眼熟啊。

    是个翩翩佳公子,不过,没王怜花翩翩。

    七七被闹烦了,一拍桌子,喝斥道:“王怜花!你别太过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