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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啊……我睡着了。”向俨睡醒之后看到向兴学,猛地直起身子:“对不起,我忘记了……我没听……”
他第一次露出懵懂无措的样子,让向兴学的心软得滴水。
向俨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?
对于性,他一点也不在乎。
对于承诺,却比谁都在乎。
“谢谢你来。小俨,听我说,我很抱歉。前天晚上强迫你……”向兴学吞了吞口水。
“其实你没必要道歉,因为我带你去,所以……”向俨醒明白了,“你非要说的话我也很抱歉,让你被下药。”他好像不习惯于说这样的话,脸上的神色很古怪。
“小俨,我跟你道歉,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在那样的状态下冒犯你,你不喜欢,我……不管处在什么状态,作为你的叔叔,都不应该和你发生那样的行为。我没有控制住自己,我和你道歉。虽然现在我可能没什么立场,但我还是希望你,不要再去那种地方,你应该对自己的身体负责任,也应该对感情负责任。”
向兴学想尽了办法避开“约炮”、“一夜情”这样的字眼,却避不开说教的语气。
向俨笑了笑:“爽完了才知道自己是叔叔?向兴学,你可以啊。
“当时谁要喝我的酒?
“谁说自己难受?”
“谁不去医院?
“你清醒着吗,向兴学?
“你让我吞下去。
“好,对不起,我不该把你的东西还给你。可是后来,是你主动的。
“现在你爽完了,穿得人模狗样地在讲台上教书,让我不要这样不要那样,你管得着吗?
“你不觉得好笑吗?
向俨的一串言语说得无不嘲讽,然后突然停了一下,接着慢慢地说:“不负责任的是你吧。”
向兴学被噎得无话可说。
向俨拍了拍他的背,“没关系,我不怪你,你呢,以后也别管我。”
他说完就想往外走,向兴学不让,把他堵在里面。
向俨撑着桌子,灵活地翻到前一排的空座上,站稳脚跟就要走,向兴学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。
“我会负责任。”他下意识地说出口,说完就有些后悔。
向俨饶有兴致地挑挑眉:“怎么负?”
向兴学不知道。
他觉得不能让向俨走掉,不能让连轴转了一整个日夜却来听他讲课的向俨走掉。可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负责任。
这一次向俨用双手撑在向兴学身前的桌面上,上身前倾,嘴唇凑近向兴学的耳际:“我给你口了两次,你给我口回来。”
向兴学怀疑自己产生了幻听,小俨会说这样色情露骨的话吗?那样体贴细致的向俨会为难他吗?
他又羞又恼,脸上红了一片,“我是你叔叔。”
“哪门子叔叔?跟侄子接吻的叔叔?还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叔叔?”
向兴学被气得嘴唇都在哆嗦。
向俨这会儿笑得得意,“我不闹你了,拜拜。”
向兴学不是向俨的亲叔叔。向兴学被向义武牵着手带进乡下的大宅时,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不是向义武亲生的儿子,他成长的时候喊向义武爸爸,喊陈明香妈妈,向兴邦是他哥哥,他还有两个姐姐。小时候向俨问他:“为什么我爸爸这么大,你这么小?你们为什么不一样大?你们为什么长得也不一样?”向兴学告诉向俨:“因为我不是你爸爸的亲弟弟哦。”这话说起来不难,家里人待向兴学好,他不执念于是否有血缘关系这一种纽带。
小小的向俨感到费解:“你不是我的叔叔吗?”
“我是。”
“那你是我的哥哥吗?”
“我是你小叔。”
少年人自满于高一级的辈份,仿佛被喊一声小叔就成了货真价实的大人。
向兴学一直认为自己是叔叔。
可是向俨不认同。
向兴学怔怔地看着向俨消失在教室门口。
不是叔叔的话,能是什么?
向俨说不闹他了,他的意思是之前的话都是开玩笑吗?那玩笑话又从哪一句开始?口回来还是不负责任?
向兴学一屁股坐在课桌上,懊恼地用手揪头发,自己确实不太负责,向俨要他口回来的话说得又很真,一字一句都不像是玩笑。
他莫名想起向俨之前那一句“向医生给你治病呢”,一下子脸热到耳根。
第二十五章 玫瑰
向俨说不闹就是真的不闹。
他把那一次的事故当作微不足道的偶然,没再提起过向兴学当时的失态,也不讨要应得的“报酬”,让冬末的酒醉与迷情随寒冷一同消失在春天。
可是那一夜,还有后来向俨的挑逗,像一枚花瓣落在水上,涟漪一圈一圈地向外推,推开孤独与宁静,撞在向兴学的心头,劲头不大,却总让他心里泛酸。
春日的烟与雾,连同细密的小雨,让尘世笼在一片潮湿的旖旎中,万物浸润,情绪也像是被裹在沾了水的丝帕里,让而立之年的向兴学重新觉察到十七八岁的惆怅。
他不太懂为什么,只觉得一切纷扰都朦胧。
清明的午后,下了好一阵的春雨骤然停歇。
向俨捧着一大捧白玫瑰去给他妈妈扫墓,向兴学一同去了。
“为什么是白玫瑰?”向兴学跟着向俨走在半山的步道上,忍不住问。
向俨没说话,也没回头。向兴学以为他不会回答,前面的人却突然说:“因为好看。”向兴学常常被这样敷衍,他不太相信向俨的回话。
许曦明的墓前已经摆上了火红的玫瑰,向俨从手里的花束里挑出几朵,插到红玫瑰中间。
红色很能刺激记忆,向兴学回想起嫂嫂病着的时候,病房里也总是有正红色的玫瑰。他见过他哥买花,每一次都是掠夺式的扫荡,花店里最妖娆、最饱满的几朵玫瑰,总会出现在许曦明的床头。
向兴学不懂他哥为什么要给病人送玫瑰,可他看到嫂嫂的笑也就明白了——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人规定应该给病人送什么样的花,病人有病人的身份,病人也可以有爱人的身份。
“你爸来过。”
向俨没有接话,他蹲下身来一枝一枝地数过红色的花。
白玫瑰的数量到底是少了,盖不住红玫瑰的鲜艳。
“买少了。”向俨轻轻地叹了口气。
向俨与向兴邦的战争无处不在,具体到一杯酒一捧花。
向俨不常胜利,向兴邦也没真正地赢过。
“你爸和我说过,你妈妈是他唯一的挚爱。”向兴学不想为他哥辩解什么,他也看不懂他哥的爱情。向兴邦是一个复杂的男人,向俨也是,但向俨年纪还小,向兴学觉得他本质上还是稚嫩的——讨厌父亲出轨,所以绝对不做父亲那样的人。他不出轨,但也不专情;向兴邦频繁地出轨,却只爱许曦明一个。向兴学说不上来这对父子中谁做得更错一点。
“是吗?”向俨站起身来。
向兴学对着墓碑鞠了一躬,才退到一旁对向俨说:“你相信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爱情是很虚幻的东西,挚爱就更难说了,他说是就是吧。”向俨用手帕把墓碑上的水珠抹去,一边擦一边说:“我妈一生只爱向兴邦一个,他最好也是。”
向俨擦完整块碑身,手帕看上去还很干净,他把这块蓝色格纹的方布在手上叠好,塞进了兜里。
向兴学看他的动作,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,他想了很久,才想起来上一次看到向俨用手帕还是在向义武葬礼上,向俨用另一块相同的手帕握住沈云梦的高跟鞋,手帕上沾了泥,被丢进了火堆。
“我以为你的手帕都是一次性的。”
“很贵。”
向俨说得直白而纯粹,反而让向兴学觉得好笑。
“你挺奇怪的,小俨。”向兴学想摸向俨的头,他抬起手,又警觉地落了下来,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,他重复了一遍:“你挺奇怪的。”
向俨做的许多事都让向兴学觉得奇怪,但奇怪的事由向俨做出来才显得无比正常。
向俨是富二代,开几百万的车,点价值五位数的酒,却住普普通通的两居室,在医院忙里忙外,拿几千块钱的实习工资,说手帕很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