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25
字数:5865 加入书签
他与沈云梦的问题和向俨没关系,他却忍不住想为向俨反驳。
向兴学不喜欢沈云梦说“他只是个孩子”,她这样说的意思是向俨不够成熟,这和向兴学认为的“他只是个孩子”不同,向兴学说向俨是孩子,是想把他捧在手心里宠。
他想放在心尖儿上宠的小孩被前妻以向俨最不喜欢的方式“诋毁”,这让向兴学觉得不太舒服。
沈云梦深吸了一口气,随后缓缓地问:“我们是不是没有可能了。”
向兴学不想伤她的自尊,纵使这个女人以许多种方式伤过向兴学的自尊,“你和他在一起挺好的,比和我在一起要好,他有才华,有钱,比我年轻,他还很浪漫。他要跟你求婚,你应该高兴才是。求婚在我看来是一种很重大的决定,他愿意与你共度余生,这是很了不起的承诺。”
“你爱上别人了。”沈云梦笑了,手指完全停了下来。
向兴学能感觉出来沈云梦语气里的笃定,她坚信向兴学爱上了别人。
“我身边就没出现过别的女人。梦梦,我爱过你,我发现我们不合适,而你在被比我更合适的男人爱着,这是很好的事。我真诚地希望你能幸福。你不应该被我们的过去牵绊,习惯和舍不得都不能等同于爱情,我希望你能重新嫁给爱情,就像当时你答应我求婚时那样。”
求婚的时候谁都觉得永远会是永远。
向兴学曾经深信他与沈云梦能白头到老。
可是云碎梦醒。
向兴学掉回了现实中,一度一无所有,他重新找回自己的生活,才发现曾经做过的梦也不一定就是理想。
他是真的不觉得和沈云梦在一块儿的生活会比现在——与向俨在一起要好。
他可能也始终介怀沈云梦与别人的男人共赴云雨。
沈云梦曾经有千百种好,向兴学对她有万千的喜欢,这些都抵不过现实与背叛。
缘分尽了就是尽了。
向兴学不想补。
第二十七章 作业
沈云梦和向兴学说了一声对不起之后就袅袅婷婷地走了,鞋跟哒哒地敲打在大理石瓷砖上。向兴学看着她的背影,不知道她在“对不起”什么。
春意浓时,向兴学布置了第一次作业——一篇两千字的小文章,内容不限,格式不限,不能抄袭,要用心地写。他带的专业是电气工程和建筑,学生大多是男孩儿,学惯了数学和物理,不喜欢这种文科通识课,向兴学极力放低了要求,在课堂上说:“你们写科幻小说也行,写回忆录也行,哪怕写游戏测评我都会仔仔细细地看,但别抄袭,也别拿专业课论文忽悠我,我看不懂就去找你们专业课老师——”
讲台下发出一阵笑。
向兴学给了一个月的完成期限,在作业布置下去之后就陆陆续续地收到学生发来的邮件,作业质量普遍不高。向兴学一开始还能抽一个完整的下午坐在办公室里看作业,改过几篇文不通理不顺的作业之后就觉得头昏脑胀,他不再试图润色这些文章,一眼看过去打个分就算阅过。
向俨看过几篇文章,看着看着就笑了,然后表示向兴学做大学老师也不容易。
向兴学炖着汤等向俨下班,在厨房里随手点开了一封新的邮件。邮件主题是作业,附件里有一个文档。
文档的标题是——欲念之火。
“我曾经爱过一个人,曾经只是一个起点。
我曾经爱过一个人,从过往到当下。我爱着一个人,他高挑而英俊,完美如神。
……
他是我的欲念之火,我的生命之光。他是我的全部罪恶与灵魂。
……”
文章从开头就渲染了一种热烈又压抑的情感,让向兴学看得头皮发麻。
蒸汽冲入抽油烟机,浓白的骨汤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,向兴学把燃气灶调成小火,打开笔记本电脑重新下载了文档。
这份作业记录了一场浩浩荡荡的暗恋——文章里的“我”对主席台上讲话的学长一见钟情,“我”一直旁观学长的生活,看他打球、和同伴聊天,看他在校运会上摘金夺银,看他以学生代表的身份在毕业典礼上讲话。“我”对学长的点滴小事穷追不舍,却从未真正地参与过他的生活。“我”胆小怯懦,一直追逐他,也一直不敢靠近他。
向兴学一开始以为作者是女孩儿,但整个故事都充斥着奇异的割裂感和浓重的禁忌感,“我”总是不能冲破无形的束缚,束缚不来自于“我”本身,而是某种陈旧的规则。
“我”的不敢说和不能说让向兴学心里烦闷,他在客厅了走了一圈,忽然想起《洛丽塔》的台词——洛丽塔,我的生命之光,我的欲念之火;我的罪恶,我的灵魂。
思维打开之后,向兴学立即明白了所有不和谐的来源,故事的叙述者根本不是女性。“我”的性格里有雄性的强悍,“我”爱慕学长,可“我”也知道“我”的爱不能被人认可,所以“我”不说。
向兴学解开了一道谜题,有一些得意,他坐回沙发,重新以老师的身份审阅这份作业,他一字一句地读过去,又一次被文章里深切的情感打动,能看出来暗恋的人追着他的光砥砺前行,被爱的人温柔闪耀。
向兴学想给这篇文章打很高的分,文章有三千多字,浮夸里藏着真诚,张扬中露着怯懦,似乎有不少可以修改的地方,但向兴学又觉得无处可改,一丝一毫的偏差都会影响情感的表达。他只是有一点儿弄不懂作者为什么要在结尾加上一句“且慕君子,向之心切,望之俨然,求之不得,寤寐思服。”,以一个大学语文老师的视角,这一句话完全是生搬硬套,且和上文格格不入。
向兴学把结尾看了几遍,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多余,便按着键盘上的退格键从句号开始删,删到“俨”字时,他停下了手。
向俨的俨也是俨然的俨。
向兴学产生了一种离奇的猜测
文章的作者说,“我”考上学长的大学——向俨也是桐大的学生。
他还说——“我”在医院看到学长为病人诊病,他垂眸,给人感觉温暖却疏离。
……
等向兴学反应过来的时候,他的眉头已经拧了许久,肌肉牵引着神经,让他感觉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不适。
向兴学把删掉的字都补了回去,补的时候又觉得自己想象力过于丰富。
桐大的学生来自于天南海北,怎么正巧让他遇上一个桐城本市的、又暗恋自己侄子的学生呢?
向兴学甚至怀疑这篇文章只是一个被杜撰出来的故事,或者说作者就是一个过于胆小的女孩。
向兴学给文章打了八十五分,十五分全扣在结尾上。
他有一瞬间认为自己过于严苛,但想到一般学生的分数都在六七十分,又觉得自己还算公平。
“好香啊。”向俨一换上拖鞋就寻着味儿往厨房走,“向兴学,这汤好了没?”
“好了,等我炒个菜就吃晚饭。”向兴学合上电脑进到厨房里,向俨正举手为自己卷袖子,他身上是一件白的衬衫,衬衫看着严肃,领口的扣子却开得随意。
向兴学把向俨从厨房里赶出去,叮嘱他换一件衣服,又为他盛了一小碗汤。
向俨会是那个“完美如神”的学长吗?可能是。向俨从小优秀到大,成为谁的光,谁的欢喜,向兴学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。可向兴学又不希望向俨被人这样爱着。要说为什么,向兴学只觉得这种过于浓厚而且见不得光的眷慕没有必要。
向兴学把汤端到饭桌上,朝房间里喊:“我给你盛了一碗汤放桌上了。”
向俨没回话,但向兴学在厨房听到他拉开了客厅的椅子。
绿叶菜下油锅,发出滋啦一声。
向兴学觉得自己像热油一样,烦躁得很。
“你,高中的时候,是不是在主席台上做过国旗下讲话?”向兴学一直对自己说不能问,端起饭碗看到桌对面的向俨却又没忍住。
“老早以前的事了谁还能记得,你问这个干嘛?”
“想一想。”
向俨看了一眼向兴学,放下筷子想了一会儿,“做过吧,好像还挺经常的。”
“毕业的时候,你是不是毕业生代表?”
“运动会你是不是跑完三千米又去跑了一百米决赛?”
“篮球赛的时候,你们班没有拿第一,然后差点跟对手打起来……
“高三寒假补课你带着全班同学去操场上打雪仗,闹了一个午休,被点名批评。”
向兴学一开始用的还是问句,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就逐渐改成了陈述句。
他从来没有参与过向俨的十七八岁,从那个“我”的视角,向兴学却看到了他错过的时光。
第二十八章 庄生
“怎么,你是和我高中班主任见过了?”向俨喝了最后一口汤,似笑非笑地听向兴学说自己高中时代的故事。
向兴学摇摇头。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和向俨说他收到这样一份作业。
他把碗筷收拾好,走到厨房里,洗碗的时候又忍不住想起几年前的向俨——文章里描写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,他或许比其他更普通的人要优秀一点儿,但他所做的、所经历的真的只是十几岁的人应当经历的。但向兴学又知道,向俨的成长经历并不普通,他中考的时候遭遇母亲去世,和父亲的关系降到冰点。十六七岁,十七八岁,本来就是一个孩子成长过程里最艰难的时候,向俨却孤单地像个石猴,失去了母亲,也没有父亲陪伴。
即便如此,他依然在别人的回忆里熠熠生辉。
向兴学叹了口气。
这样的人不该被爱吗?
“小俨,今晚看个电影吧。”向兴学走到沙发前,往向俨怀里塞了个抱枕。